入会须知


入会须


北京药师协会会员由个人会员组成。本协会会员发展遵循积极发展、坚持标准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的原则。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符合如下条件:

一、个人会员资格:
(一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(三)热心和积极支持本协会工作,热衷药学事业;

二、入会流程:
(一)具备条件的个人加入本协会,须如实填写入会信息;
(二)提交申请后,经本会审核通过,授予会员会籍。
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权;
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
(三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,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;
(四)按时、按规定缴纳会费;


五、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,实行年度收缴制,会费交纳标准(以自然年计),个人会员每人每年会费60元。会员连续两年无故不交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退会,会籍资格不予保留。
六、会员服务:
(一)本协会为会员提供药学及相关领域的继续教育、专业培训、学术交流、文化活动等信息及服务;
(二)设立官网、微信公众号,报道会员活动信息;
(三)在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政策。

七、会员退会:
(一)会员自愿退会,应提出书面申请,经协会同意,终止会员资格。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,会籍资格不予保留;
(二)会员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,经本协会决定,予以取消会籍或作非自愿退会处理。凡被剥夺政治权利者,其会籍自然取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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